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教財〔2020〕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11〕3207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區嚴禁幼兒園預收費行為通告如下:
1.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等應在開學報名時統一依法依規按照學期或按月收取,不得跨學期提前預收。
2.全區所有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名義提前收取費用,請各位家長不要向就讀幼兒園繳納預收費。如有幼兒園要求家長繳納預收費的可以直接拒絕。
3.請各位家長選擇有證有資質合格幼兒園,避免因提前繳費引起不必要的退費糾紛。
4.幼兒園如有違規行為,請向青原區教育體育局舉報,我局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0796-8186216。
青原區教育體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