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安排,資格初審工作已結束,現將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工作安排
資格初審合格后繳費成功的考生入闈參加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簽到,超過8:30未到達集合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地點:吉安南大道吉安市全民健身中心鳥巢主體育場。
如遇惡劣天氣需改期進行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4項均合格的視為通過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
男子組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2″5 |
1000米跑 | 4′15″ |
立定跳遠 | 2.33米 |
俯臥撐 | 24次/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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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3″5 |
800米跑 | 4′10″ |
立定跳遠 | 1.74米 |
仰臥起坐 | 25次/分鐘 |
(三)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1.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2.入闈體能測評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應遵守紀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安排補試。
3.參加體能測評者請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表參加測評,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
4.參加體能測評者請穿著適合運動的服裝和鞋,不得穿釘鞋或有膠釘的足球鞋,不要攜帶錢包、首飾等貴重物品。
5.體能測評入場前考生須上交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測評場地;不得請他人代為測評或代替他人測評;不得故意推、絆或以其他方式妨礙他人測評;存在上述違規行為的人員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二、其他事項
(一)體能測評達標的考生方可進入筆試環節,具體事項請關注報名網站公告并按要求進行。
(二)未盡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執行。
(三)政策咨詢電話:0796-8210139;咨詢電話:13766280129(李經理)、18579369494(周經理);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