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求,江西省公安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輔警51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江西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個別崗位要求十八周歲以上,四十五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體能素質;
8.因工作職責和崗位需要,部分崗位設置性別要求(詳見職位表備注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首個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法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全省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三、招聘步驟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注冊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00止。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江西人才服務網”(https://www.jxrcfw.com),選擇“2024年江西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題”進行網上注冊,據實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并上傳近期(6個月以內)本人免冠正面彩色電子照及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須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反饋信息,并按相應提示進行操作,直至信息反饋為“報名成功”。未按要求進行的,視為放棄。
快速報名入口: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275851840076263424
3.本次招聘實行網上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對有報考專業要求的,以所獲畢業證或學位證的專業名稱為準,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專業分類按照《2024年江西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2)執行。
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為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需在報名前咨詢招聘單位,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經同意后方可報考。
5.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至2024年9月3日8:00。報名考試費標準:50元/人。繳費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報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6.打印準考證。考生應于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0: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要求參加筆試。報名成功但棄考者報名費不予退回。
建議考生于9月5日17:00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準考證信息,并下載(網頁打印方式)準考證PDF電子文件。如遇準考證信息顯示不全或錯漏的,請聯系技術咨詢電話。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于2024年9月6日9:30-11:30在南昌市進行,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分為綜合理論知識和基礎業務知識兩部分,綜合理論知識考試范圍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基礎業務知識范圍為公安基礎知識。
4.公布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文職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勤務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分別確定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圍。比例不足時,筆試成績有效者均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三)體能測評
1.入圍體能測評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2.勤務輔警體能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文職輔警采取勤務輔警項目“三過二”的模式自主選擇,兩項合格的視為通過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附件3)執行。
3.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體能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予遞補。
(四)現場資格審查
1.在體能測評結束后,合格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還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考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予遞補。
(五)面試
通過體能測評和資格審查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進入后續面試環節。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2.修正系數
同一職位不同面試分組的,參照公務員面試做法,引入修正系數計算面試最終得分。
修正系數=同一職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
考場修正系數保留小數點后7位數,第8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上述平均分計算時均需去除面試成績異常數據(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響修正系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原則上先按本公告規定的優先招聘條件,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4.公布入圍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即招聘計劃數為1人的,按2人確定;計劃數為2人的,按3人確定,其他類推。
(六)體檢
1.入圍體檢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報考文職輔警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4)執行;報考勤務輔警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5)執行。體檢環節安排涉毒檢測。
3.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予遞補。
(七)考察
嚴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收到影響聘用的問題線索,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接受崗前培訓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對公示發現問題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以及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聘用人員辭職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將從該崗位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未聘用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新招聘輔警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
五、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布。招聘信息將通過江西人才服務網(https://www.jxrcfw.com)、江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江西省公安廳(http://gat.jiangxi.gov.cn/)官網發布。后續請注意關注報名網站公告,或在工作時間內致電咨詢(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1.技術咨詢電話:0791-86128037;
2.政策咨詢電話:0791-87288870。
(二)招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參與現場程序時請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應試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定,如發現有作弊、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
(六)關于各項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時間問題。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公告已明確或另有規定外,均為2024年8月31日。
(七)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八)以上環節實施時,如因工作實際需要調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江西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江西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2024年江西省公安廳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4.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江西省公安廳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