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已于2023年8月16日公布,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稐l例》的出臺,是社保經辦領域的一件大事,標志著社保經辦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精細化邁上新臺階。為切實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確!稐l例》有效實施,即日起,“江西人社”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陸續推出《條例》解讀、工作動態、特色亮點,供各地學習借鑒。一起來看→
個人申領職業培訓補貼后,多長時間可以辦理完畢?
10個工作日內!稐l例》規定,個人申領職業培訓等補貼,應當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行審核,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此外,現行政策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費年限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或者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個人出現國家規定的停止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應該怎么辦?
個人出現國家規定的停止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如,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發生死亡、在押服刑等情形,用人單位、待遇享受人員或者其親屬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后應當停止發放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是如何核驗待遇享受資格的?
《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無法確認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委托用人單位或者第三方機構進行核實。目前,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要通過內部數據比對,與公安、司法、民政、交通運輸、衛生健康、醫保、法院等部門進行數據共享,以及推動人臉識別等自助認證方式,核驗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
來源:省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