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吉州窯景區5A創建工作,江西省吉州窯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州窯文旅投公司”)在全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公開選調財務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選調名額及編制落實
本次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選調人員編制分別落實在吉州窯管委會、林區管理委員會、國土空間調查規劃中心。由擬錄用人員根據選調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選崗。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基本素養: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愛崗敬業,敢于擔當,大局觀強。
2.工作經歷:要求在吉安縣內事業單位有過財會類等相關工作經歷(不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務期);要求工作經歷兩年及以上,即2020年12月30日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同時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學歷和專業: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大專專業為財政稅務類(6301)、金融管理(630201)、財務會計學(6303)、統計學(6304);本科專業為經濟學類(0201)、財政學類(0202)、會計學(120203K)、財務管理(120204)、統計學(071201);研究生專業不限。
4.年齡:要求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其他:要求身體健康,口頭表達清晰,文字表述清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調動的;
4.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行政、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處于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1月10日— 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人資股。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取得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彩印);
2.單位出具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等次有關情況證明;
3.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件照3張;
4.報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擬選調職位人數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選調職位人數。
(二)資格審查
1.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發現與選調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或發現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適應工作的,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3.因資格審查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名額,則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三)考試
1.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級分類原則,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
2.選調人數與報考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選調人數。
3.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3:1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4.筆試和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領取準考證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6.領取準考證地點:縣人社局人資股(聯系人:彭海濱;聯系號碼:0796-8433219)
7.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四)考察和確定人選
1.考察。根據考試成績按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末位同分則一并入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派出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2.確定人選。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察對象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體檢
對擬選調人員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考察和體檢階段,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或體檢不合格,由此產生空缺時,如需遞補須吉州窯文旅投公司提出,并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進行一次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對體檢合格人選將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報縣政府同意后確定為選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因試用不合格產生職位空缺的,是否遞補試用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試用期間,不轉移人事關系。
3.辦理手續。對試用期滿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有未盡事宜由吉安縣人社局人資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96-8433219;0796-8443853。
監督舉報電話:0796-12380。
附件:《吉州窯文旅投公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