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共招聘輔警62名(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各崗位具體年齡上限要求以公告職位明確的年齡要求為準(截止公告之日);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3.吉安市戶籍或吉安生源優先;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部分崗位需專業資質、適應夜班;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
6.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7.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無殘疾,無色盲。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工作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經濟糾紛尚未解決的;
7.其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考生自愿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根據個人意愿和公告內容,自愿報名,F場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公告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8:30-12:00,14:30-17:30)。
報名地點: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樓1樓大廳(吉安市吉州區陽明西路6號)。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需提交報名表和以下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專業資質要求的另需提交資質證原件及復印件;
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張。
2.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報考崗位分別進行筆試。報考人數按筆試成績分數高低,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程序環節人員;若報考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崗位計劃數時,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程序。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統一電話通知。
筆試時間、地點:2020年12月27日,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按報考崗位分別進行面試。報考人數超過招考崗位計劃的,按面試成績分數高低,確定進入體檢程序環節人員;若報考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有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和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錄用人民警察要求,體檢費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其缺額從報考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5.考察
考察內容、標準等參考人民警察錄用要求。
6.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體能測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結果,綜合排名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予以錄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四、工資待遇
1.試用期月工資為2000元,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動解除聘用合同。
2.試用期滿后轉為正式輔警,月工資為3000元左右(包括工齡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單位繳納辦理的社保、醫保等社會保險費用)。
五、聯系電話
1.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科:2172077
2.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吉州大隊:8218731
3.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青原大隊:8203062
4.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井開大隊:8401369
附件1: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輔警招聘職位表
附件2: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輔警招聘報名登記表
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