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此次計劃招聘輔警8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男性身高173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符合上述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輔警招聘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年齡放寬至38周歲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法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步驟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初審、繳費、體能測評、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6日17:00止。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吉安人事人才網”,選擇“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報名,據實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并上傳近期(6個月以內)本人免冠正面彩色電子照及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須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快速報名鏈接:https://jarencai.ikaowu.com/exam/936
(掃碼報名)
3.本次招聘實行網上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報名情況查詢:考生注冊報名系統登錄后,在相應欄報考情況處查看報名情況,如顯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后臺人員審核;如顯示【未通過】表示報名不成功,請仔細查看未通過原因,點擊重新報考,重新填寫并上傳材料,等待審核;如顯示【待繳費】表示網上報名通過,請及時繳費;如顯示【已通過】表示網上報名通過且繳費成功。在“我的報考”左側考生信息欄中綁定微信,掃碼關注“吉安人事人才網”微信公眾號,相關報名審核結果以公眾號或站內信息通知為準。因個人原因導致的未能接收各類通知,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可進行繳費。繳費時間截至11月27日17:00。繳費標準參照贛發改收費字〔2017〕340號文件規定為每人每科50元。繳費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報信息,未按要求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成功但棄考者報名費不予退回。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在吉安人事人才網上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表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標準見下表。
男子組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2″5 |
1000米跑 | 4′15″ |
立定跳遠 | 2.33米 |
俯臥撐 | 24次/1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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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項目 | 標準 |
10米×4往返跑 | 13″5 |
800米跑 | 4′10″ |
立定跳遠 | 1.74米 |
仰臥起坐 | 25次/1分鐘 |
3.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體能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4.體能測評達標的考生方可進入筆試環節。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人員名單以及筆試時間、地點在吉安人事人才網上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為:政治理論知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工作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權的規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筆試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公布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合格人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比例不足時,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均進入資格審查環節。
(四)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在吉安人事人才網上另行通知。入闈資格審查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報名系統內下載打。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還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驗證結果,包括《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筆試達到合格線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面試
1.時間:入闈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地點在吉安人事人才網上另行通知。考生須同時持有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2.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加分,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滿足以下條件,可予以加分:
(1)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加2分;
(2)曾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個人立功加3分;
(3)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加3分。
以上加分只加一次并以最高項進行加分。綜合成績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原則上先按本公告規定的優先招聘條件,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六)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人員名單。政治考察環節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錄取缺額,按照1:1比例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1.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
2.入闈體檢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醫院按相關標準收取,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2)執行。體檢環節安排涉毒檢測。
4.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照1:1比例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定在吉安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三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統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從次月起享受正式輔警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五、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布。招聘信息將通過吉安人事人才網發布,請注意關注公告,或在工作時間內致電咨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詢電話:0796-8210139
2.報名咨詢電話:13766280129(李經理)
18579369494(周經理)
(二)保持通訊暢通。招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因此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定,如發現有作弊、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四)崗位空缺補錄。本次招聘成績保留6個月(自綜合總成績公示之日起算),成績有效期內,如招聘單位因輔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辭職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應崗位空缺人數和綜合總成績(其中最終面試成績需達合格線)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補錄一次。綜合總成績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規定的優先招聘條件,再根據最終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五)關于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報考問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六、本公告由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
1.2024年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