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廬陵英才”計劃,進一步加大柔性引才工作力度,廣泛凝聚引領和支撐高質量跨越式可持續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的柔性人才為不改變戶籍或國籍以及與原單位人事關系,來我市開展創新服務并符合“廬陵英才”計劃所列ABCD四類人才標準及其他根據“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的對象。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市屬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掛職干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引才方式
1.項目引進。用人單位以項目為依托,與市外的高層次人才簽訂協議,委托進行技術創新、課題研究、產品研發等工作的引才方式。
2.合作引進。用人單位與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高層次人才集聚的單位簽訂協議,圍繞共建平臺、智力引進、技術交流、人才培養等開展合作的引才方式。
3.兼職引進。用人單位通過協議特聘兼職的方式,邀請市外各類高層次人才擔任技術顧問、特聘專家等引才方式。
4.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三、政策支持
1.生活補貼。A類人才每月10000元,B類人才每月8000元,C類人才每月5000元,D類人才每月3000元。“一事一議”原則確定的對象,參照人才類別劃定確定。柔性人才在吉工作時間超過2個月的,按年發放生活補貼。少于2個月,但每月超過5天的,按月發放生活補貼。
2.住房補貼。對聘期3年以上,每年在吉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才,協議期間可參照“廬陵英才”計劃申請全額租房補貼或免租人才住房。
3.交通補貼。對每月到吉工作3天以上的,參照公務人員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標準,報銷不超過4次的往返車票或機票費用。
4.項目補貼。對從吉安申報,以柔性人才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項目,入選國家科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項目補貼;入選江西省科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項目補貼。對從吉安申報,以柔性人才為第二完成人完成的項目,入選國家科技獎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項目補貼。
5.其他。柔性引進人才發放“廬陵英才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到市“三甲”醫院就醫設“醫療服務綠色通道”,本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費體檢;可在市內國家A級及以上景區免門票旅游。柔性引進人才,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和相關領域有重要促進和特殊貢獻的,可采用“一事一議”辦法,給予獎勵資助,其配偶隨遷、子女入學等待遇參照C類人才政策執行。
四、辦理程序
1.申報(每年11月1日開始,11月30日結束)。用人單位填寫《吉安市柔性引才認定及補助審批表》并附相關材料,向所在園區管委會申報(井岡山經開區向黨工委組織部申報),市直屬單位向市直行業主管部門申報。
2.初審(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在園區初審同意后簽字蓋章,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報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查,同意后加蓋公章,于12月15日前報市委人才辦。井岡山經開區黨工委組織部、市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直接報市委人才辦。
3.確定。由市委人才辦復審,復審結果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服務管理
1.人才柔性引進滿一年后,由用人單位申請柔性引才認定及各項政策獎勵及待遇。同一人符合多項人才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2.凡有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退回補助資金并取消相關優惠政策,五年內不得申請各類人才政策支持。
3.本辦法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負擔。
4. 本辦法由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吉安市柔性引才認定及補助審批表
2.吉安市柔性引才認定及補助審批匯總表
附件1
吉安市柔性引才認定及補助審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引進單位名稱(公章) | |
單位地址 | | 單位性質 | |
聯系人 | | 電話/手機 | |
引才方式 | £項目引進 £合作引進 □兼職引進 □其他方式 |
協議約定來 吉工作年限 | | 引進時間 | | 協議約定每年在吉工作時間 | |
引進人員情況 |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籍貫 | | 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 | | 身份證件號碼 | |
畢業院校及專業(最高學歷學位) | | 引進前單位及職務 | | 已獲人才稱號獎項 | |
專業領域 | | 人才類別 | | 聯系電話 | |
申請政策類別及額度 | £生活補貼 £住房補貼 □交通補貼 □項目補貼 |
個人簡歷 | 教育經歷(從本科開始填起) 工作經歷(兼職請注明) |
研究方向、領域及主要業績、成果和貢獻 | |
引進后承擔的工作任務或預期效益或成果 | |
引進后成果使用、歸屬及轉讓情況 | |
用人單位及 申請人聲明 | 用人單位及申請人鄭重承諾:提交的柔性引進人才認定及補助申報材料的所有內容均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本單位、單位法人代表及申請人將退回所有補助資金及取消相關優惠政策,并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申請人簽名: 申報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園區 初審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 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委人才辦審核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備注:本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
附件2 年度吉安市柔性引才認定及補助審批匯總表 |
單位名稱(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聯系方式: 上報時間: |
引進人才姓名 | 性別 | 引進方式 | 人才類別 | 申請政策類別 | 申請額度(萬元) | 年度服務天數 | 來吉服務具體時間 | 簡述具體服務內容及成果 | 備注 |
| | | | | | | 月 日-- 月 日 | | |
| | | | | | | 月 日-- 月 日 | | |
| | | | | | | 月 日-- 月 日 | | |
| | | | | | | 月 日-- 月 日 | | |
| | | | | | | 月 日-- 月 日 | | |
附件要求:1.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2.協議。要求有明確的柔性引進人才對象、服務期限、工作任務或成果、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歸屬和轉讓等內容。3.服務時間的佐證材料。4.完成協議目標或按協議履行相關責任的相關佐證材料。5.其他材料。包括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或其他能證明申請人具備相關層次人才資格條件的佐證材料等。
| 生活補貼 |
| 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等 |
| 江西省吉安市 |
| 研究生 |
| 高層次人才 |
| 中國 |
| 高層次人才 |
| 吉安市委人才辦 |
| 工作日 |
| 吉安市行政中心 |
| 0796-8936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