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10人公告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3號)文件精神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備的政府專職消防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政府專職消防員10名,男性。主要從事消防車駕駛、隊伍管理、滅火救援、消防宣傳等工作(持有B照駕駛員證人員優先)。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
2、熱愛滅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應急救援、維穩處突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滅火救援崗位: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學歷,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學歷的技校、中專、高職學歷。
4、年齡在18—30周歲之間(2003年8月1日前—1991年8月1日后),具有車輛駕駛(汽車B2照以上)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2003年8月1日前—1986年8月1日后)。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協調性好,反應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大專以上學歷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如駕駛員崗位不足,可根據需要增補消防員,大隊對優秀的消防員進行駕駛員崗位培訓,并取得駕駛員崗位資格。
5、退役士兵或具有滅火救援相關工作經歷的,優先錄取。具有車輛駕駛(汽車B2照以上)、機械維修(取得崗位資格或從業證書)、新聞宣傳等技術專長或滅火救援相關工作經歷的,可優先錄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考試資格(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辭退、主動解聘記錄的(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5)其他不宜進入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公告
發布公告在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企業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以及其他微信公眾號。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站辦公室(吉安縣天華路10號)
3、報名需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駕照、退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以上證件復印件(A4紙),近期同底2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吉安縣公開招聘專職消防隊員報名表》(附件1)等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三)資格審查
按照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五、招聘考試的內容、標準和成績記取
(一)招聘考試內容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考試內容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聘考試方式實施,分為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面試和心理測試。其中:體能測試項目為1個必考項目(1000米跑),3個選考項目,單杠引體向上和俯臥撐兩項任選1項,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兩項任選1項,原地跳高和立定跳遠兩項任選1項。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2個,為負重登六樓和拖拽。
(二)招聘考試標準
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測試標準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聘標準(詳見附件2)。
(三)面試
(1)時間:9月30日(下午15:00)。
(2)地點: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限:根據現場抽簽排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每人限定5-10分鐘。
(四)招聘成績記取。體能測試中任一項目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測試標準、崗位適應性測試有一個單項達不到“一般”標準或心理測試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試總分100分,體能測試為40分,面試為60分,招聘考試總成績為體能測試得分與面試得分之和。
六、體檢和政審
1、體檢和政審由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國家消防員條件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消防救援隊員征召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體檢內容為:一般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脂四項、肝功能11項、腎功能五項、電解質、心電圖、胸部正片、肝膽脾胰雙腎彩超等,體檢費用自理。政審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核查。
2、對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所缺名額根據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1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
3、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地點:另行通知。
七、擬聘用人員名單
公示按照體檢和政審合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遇考生總成績并列時,則優先錄用體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吉安縣消防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每月3000元。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被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培訓考核?己瞬缓细、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人員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根據崗位不同,履行下列職責:
(1)學習滅火救援基本理論、政策和知識,掌握滅火救援技術、戰術和指揮方法;
(2)撲救火災;
(3)承擔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4)協助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品化學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5)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培訓、火場宣傳;
(6)“119”接、受警;
(7)消防車駕駛;
(8)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按照下列要求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救援隊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要求參加政治學習,培養忠貞品質、堅強意志和優良作風;
(2)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3)業務技能達到消防救援隊伍相應職級指戰員水平和《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4)按照《消防救援隊伍執勤戰斗條令》要求參加執勤備戰相關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時工作制或輪休值班制,24小時執勤備戰警力不低于80%;
(5)集中食宿,并按照《消防救援隊伍基層正規化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嚴謹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3、實行等級管理和全面考核,評定等級與工資待遇掛鉤,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工資等級、獎懲、任職、續簽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
4、應聘前是黨(團)員的,勞動關系確立后,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入吉安縣消防大隊黨(團)組織。
(二)保障
1、工資和福利待遇:依據吉安縣財政局核定的工資標準,每月工資、福利待遇:基本工資3000元、高危補助800元、績效600元、五險一金(由單位定期繳納);被裝費標準比照消防士標準執行。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監督和咨詢電話
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咨詢電話):0796-8442350(值班室),15179690119(夏)。本次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吉安縣消防救援大隊所有,并貫徹始終。